各有关单位:
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关于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(环办函
[2007]544号),由中国日用化学工业研究院承担起草的《化妆品及香精、香料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》,按工作计划现已进入实际制订阶段并已完成初稿。根据国家制定标准程序要求,本着对企业负责的态度,现课题组再次向有关企业征集相关的污染物排放数据。望有关企业领导高度重视并能给予积极的配合,请如实填报调查内容(对于有多个生产地点的企业,要以每个生产地点的实际情况分别填报)。本课题承担单位承诺所调查的数据仅用于制订本标准参考使用,并为提供信息的企业做好保密工作。请各有关单位于
课题组在收到企业反馈的调查表后,即发送《化妆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》征求意见稿(初稿)进行意见征询(未反馈调查表的企业,则不再进行意见征集)。
感谢支持!
课题联系人:姚晨之、张宝莲
联系电话: 0351-2029194 传真: 0351-4040802
通讯地址:山西省太原市文源巷 34号日化院 邮编: 030001
二○○九年六月一日
各有关单位:
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关于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(环办函
[2007]544号),由中国日用化学工业研究院承担起草的《化妆品及香精、香料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》,按工作计划现已进入实际制订阶段并已完成初稿。根据国家制定标准程序要求,本着对企业负责的态度,现课题组再次向有关企业征集相关的污染物排放数据。望有关企业领导高度重视并能给予积极的配合,请如实填报调查内容(对于有多个生产地点的企业,要以每个生产地点的实际情况分别填报)。本课题承担单位承诺所调查的数据仅用于制订本标准参考使用,并为提供信息的企业做好保密工作。请各有关单位于
课题组在收到企业反馈的调查表后,即发送《化妆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》征求意见稿(初稿)进行意见征询(未反馈调查表的企业,则不再进行意见征集)。
感谢支持!
课题联系人:姚晨之、张宝莲
联系电话: 0351-2029194 传真: 0351-4040802
通讯地址:山西省太原市文源巷 34号日化院 邮编: 030001
二○○九年六月一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