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5年,在市委、市政府、市综治委的领导下,由市综治办、市公安局具体负责,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《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》,不断创新内部单位治安保卫工作新理念、新机制,促进了内部单位治安保卫工作的制度化、规范化、法制化建设,深入开展以“防盗、防抢、防火、防爆、防事故”的治安防控和整治工作,增强了内部单位的抗风险能力。2005年,全市共有1150家单位参加创建“平安单位”达标活动,经考核验收有781家单位达标,其中有247家被评为优秀平安单位,我院被评为优秀平安单位,并颁发了奖匾。
2005年,在市委、市政府、市综治委的领导下,由市综治办、市公安局具体负责,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《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》,不断创新内部单位治安保卫工作新理念、新机制,促进了内部单位治安保卫工作的制度化、规范化、法制化建设,深入开展以“防盗、防抢、防火、防爆、防事故”的治安防控和整治工作,增强了内部单位的抗风险能力。2005年,全市共有1150家单位参加创建“平安单位”达标活动,经考核验收有781家单位达标,其中有247家被评为优秀平安单位,我院被评为优秀平安单位,并颁发了奖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