研究生招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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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录取办法
发布时间:2019-03-21 00:00:00 浏览次数:4737

为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,选拔优秀创新人才,根据教育部文件的精神,结合我院实际,经院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,特制订中国日用化学工业研究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录取办法。

一、复试组织机构

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在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。研究生招生复试小组由7-8人组成(其中5-6名专家、1名纪委人员、1名秘书),负责全面贯彻落实有关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政策和方案,确保复试工作顺利进行。

二、复试工作原则

1.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择优录取、宁缺勿滥,对考生的德智体进行全面考核,保证生源质量。

2.坚持科学选拔。加大综合素质和思想道德方面的考察,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,确保生源质量。

3.加强对复试工作的管理,坚持以人为本,增强服务意识,确保复试工作严肃、有序、有效。

三、调剂原则

1.上线考生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专业,不接收调剂考生参加复试;上线考生人数少于招生计划的专业,接收考生调剂,参加复试的总人数不少于为招生计划的120%

2.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;且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。

3.考生必须达到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(工学(不含工学照顾专业)A类地区基本要求,且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,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。

4.不接收定向就业考生的调剂。

5.院内专业间调剂需要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进行。

6.考生根据调剂信息公布的要求,在研招网上进行填报,确定调剂复试名单后,组织复试,实行差额择优录取。

四、复试相关要求

1.基本要求: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达到教育部公布的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(工学(不含工学照顾专业)A类地区基本要求。

2.资格审查:应届生需准备学生证、学籍证明(学信网出具的学籍验证报告,住届生需准备本科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)、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1份(正、反面复印)、大学英语四、六级证书、本科学习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、政治审查表(下载后填写并加盖政审主管部门公章)、发表论文、科研成果、得奖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。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。

五、复试内容和总成绩计算办法

1.复试内容:

1.1.专业课知识、实验技能及综合素质共80分,其中包括思维和综合素质考察(20分);专业基础知识考察(40分);实验技能和科研能力考察(20分)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: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;责任感、纪律性、协作精神和心理健康情况;人文素养、举止、表达和礼仪;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;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,利用所学知识发现、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,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;大学化学基础实验知识和实验操作;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。

1.2.外语使用能力共20分。包括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际的能力(10分),标准为:优(9-10分):能用外语就指定的题材进行口头交流,基本没有困难;良(7-9分):能用外语就指定的题材进行口头交流。虽有些困难,但不影响交流;合格(6-7分):能用外语就指定题材进行简单的口头交流;不合格(6分以下):基本不具备口头表达能力。阅读理解并翻译相关专业性文章(10分),标准为:优(9-10分):能以正常速度阅读专业文献,准确理解内容,表达流畅;良(7-9分):能以正常速度阅读专业文献,理解所读文献的主题及基本内容,表达基本无困难;合格(6-7分):能以正常速度阅读专业文献,大致理解基本内容,或者阅读速度略慢,但理解内容基本准确。表达中有困难,但意思清楚;不合格(6分以下):不能以正常速度阅读专业文献,即使放慢速度也不能理解所读文献的基本内容。

2.总成绩计算办法:

总成绩=(初试成绩÷5)×初试成绩占比(60%+复试成绩(满分100分)×复试成绩占比(40%)。

    复试成绩=参加复试老师平均分(至少5位复试老师)+实验操作分数

六、录取工作

1.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、择优录取、宁缺毋滥的原则,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,根据总成绩排名、录取人数、政治审查和体检结果,综合确定拟录取名单(总成绩达不到60分者,为不合格,不予录取)。

2.加强诚信评判,切实将诚信考核纳入复试工作,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。

七、其他事项:

1.考生在收到复试通知后,请在研招网及时回复,收到复试通知24小时后未回复者视为不同意参加复试。

2.考生在收到待录取通知后,请在研招网及时回复,收到待录取通知24小时后未回复者视为不同意被待录取。

3.研究生招生监督电话:0351-4077427;联系电话:0351-2023734

4.本办法由我院研究生管理处负责解释。

 

 附件下载:政治思想情况审核表

 

中国日用化学工业研究院

2019318

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录取办法
发布时间:2019-03-21 00:00:00 浏览次数:4737

为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,选拔优秀创新人才,根据教育部文件的精神,结合我院实际,经院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,特制订中国日用化学工业研究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录取办法。

一、复试组织机构

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在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。研究生招生复试小组由7-8人组成(其中5-6名专家、1名纪委人员、1名秘书),负责全面贯彻落实有关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政策和方案,确保复试工作顺利进行。

二、复试工作原则

1.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择优录取、宁缺勿滥,对考生的德智体进行全面考核,保证生源质量。

2.坚持科学选拔。加大综合素质和思想道德方面的考察,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,确保生源质量。

3.加强对复试工作的管理,坚持以人为本,增强服务意识,确保复试工作严肃、有序、有效。

三、调剂原则

1.上线考生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专业,不接收调剂考生参加复试;上线考生人数少于招生计划的专业,接收考生调剂,参加复试的总人数不少于为招生计划的120%

2.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;且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。

3.考生必须达到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(工学(不含工学照顾专业)A类地区基本要求,且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,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。

4.不接收定向就业考生的调剂。

5.院内专业间调剂需要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进行。

6.考生根据调剂信息公布的要求,在研招网上进行填报,确定调剂复试名单后,组织复试,实行差额择优录取。

四、复试相关要求

1.基本要求: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达到教育部公布的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(工学(不含工学照顾专业)A类地区基本要求。

2.资格审查:应届生需准备学生证、学籍证明(学信网出具的学籍验证报告,住届生需准备本科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)、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1份(正、反面复印)、大学英语四、六级证书、本科学习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、政治审查表(下载后填写并加盖政审主管部门公章)、发表论文、科研成果、得奖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。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。

五、复试内容和总成绩计算办法

1.复试内容:

1.1.专业课知识、实验技能及综合素质共80分,其中包括思维和综合素质考察(20分);专业基础知识考察(40分);实验技能和科研能力考察(20分)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: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;责任感、纪律性、协作精神和心理健康情况;人文素养、举止、表达和礼仪;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;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,利用所学知识发现、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,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;大学化学基础实验知识和实验操作;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。

1.2.外语使用能力共20分。包括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际的能力(10分),标准为:优(9-10分):能用外语就指定的题材进行口头交流,基本没有困难;良(7-9分):能用外语就指定的题材进行口头交流。虽有些困难,但不影响交流;合格(6-7分):能用外语就指定题材进行简单的口头交流;不合格(6分以下):基本不具备口头表达能力。阅读理解并翻译相关专业性文章(10分),标准为:优(9-10分):能以正常速度阅读专业文献,准确理解内容,表达流畅;良(7-9分):能以正常速度阅读专业文献,理解所读文献的主题及基本内容,表达基本无困难;合格(6-7分):能以正常速度阅读专业文献,大致理解基本内容,或者阅读速度略慢,但理解内容基本准确。表达中有困难,但意思清楚;不合格(6分以下):不能以正常速度阅读专业文献,即使放慢速度也不能理解所读文献的基本内容。

2.总成绩计算办法:

总成绩=(初试成绩÷5)×初试成绩占比(60%+复试成绩(满分100分)×复试成绩占比(40%)。

    复试成绩=参加复试老师平均分(至少5位复试老师)+实验操作分数

六、录取工作

1.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、择优录取、宁缺毋滥的原则,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,根据总成绩排名、录取人数、政治审查和体检结果,综合确定拟录取名单(总成绩达不到60分者,为不合格,不予录取)。

2.加强诚信评判,切实将诚信考核纳入复试工作,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。

七、其他事项:

1.考生在收到复试通知后,请在研招网及时回复,收到复试通知24小时后未回复者视为不同意参加复试。

2.考生在收到待录取通知后,请在研招网及时回复,收到待录取通知24小时后未回复者视为不同意被待录取。

3.研究生招生监督电话:0351-4077427;联系电话:0351-2023734

4.本办法由我院研究生管理处负责解释。

 

 附件下载:政治思想情况审核表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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